質借鑽石、黃金、珠寶、名錶、3C家電等需注意事項?

典當物之滿當期限為三個月。滿當期後五日內,持當人仍可取贖,或結清三個月利息費用後重新再當。亦可先繳付一至二個月利息費用,展延滿當期限。逾期不取贖或未辦理付息延期手續,依法當舖即取得其押當物之所有權,並得變賣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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